北京市七部门集中发力深化高层建筑消防治理工作
北京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消防、住建、综治、民政、城市管理、燃气、电力七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密切协作,部门联动,合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市住建委成立由11个处室分工负责的综合治理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会、研讨会,印发住建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施工现场、外保温材料、建设监理单位、既有高层建筑四类治理重点,紧密安排任务落实。与公安消防部门密切联动,选派两名骨干全程参加消防局专项办公室工作。摸排梳理全市1880栋在建高层建筑底数情况,建立台账。召开物业、施工企业千人大会,开展集中约谈和培训,要求各物业、施工企业针对高层建筑特点,查找隐患问题,创新施工技术和管理模式,紧盯安全、质量、材料三个环节,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市公安消防总队发挥北京市高层建筑综合治理专班优势,密集召开部署会、会商会、调度会40余次,分别提请市政府、市公安局印发工作方案,制定调度、通报、督办、奖惩、反映五项机制,强力推动工作落实。摸排全市2.4万余栋高层建筑和外墙外保温情况,分类建立档案台账,逐栋建筑登记造册。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和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大约谈大培训活动,约谈高层建筑负责人7010人,社区、村委会负责人1017人,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7120份。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连续三次开展夜查行动,检查高层建筑7200余栋,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万余处。
首都综治办组织各区综治办、街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党的十九大社会面防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借助综治流管基层干部培训班平台,对两期400余名各级综治领导干部开展火灾防控专题培训,深化部署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
市民政局先后召开会议部署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行业单位必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由行政保卫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福利处分别制定计划任务,下发方案文件,明确任务分工,将工作迅速部署到居(村)委会,推进高层住宅建筑排查宣传工作。组织各区民政部门对123家多层建筑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11家高层建筑养老机构重点检查,全面落实养老福利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责任。
市城市管理委向16个区市政市容委及行业企业印发工作方案,主动协调市燃气集团、市电力企业研究高层建筑燃气、电力线路设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和计划,率先开展系统内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活动。结合首都核心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行动,组织拆除地桩地锁7120个,整修外立面7.89万平方米,拆除规范广告牌匾2517处,清理“僵尸”机动车542辆、堆物堆料1.9万余吨,有效解决了堵塞消防车通道、阻碍灭火救援登高作业、清理可燃物等问题。
市电力企业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专门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城区电力企业等分企业、直属单位对全市输电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其中93条重点线路完成全线“登检”,清理异物搭挂363处,累计消除缺陷隐患785项。
市燃气集团坚持治理与服务并重,开展燃气泄漏检测4300余公里,发现漏气隐患38起,巡检燃气用户16万户,排查不合格燃气软管8700余根,治理燃气设施漏气等隐患741项,所有隐患均整改完毕,并向用户发放隐患告知单,与属地街乡镇积极对接,确保安全可靠。